自5月6日零时 全国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后 有车主反映 部分高速公路通行费上涨了? 交通运输部规定
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高速公路、所有收费区间按照实际行驶路程、费率标准精确计费,收费金额精确到“分”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不涉及客车计费方式、计费标准的调整工作,因此,客车应交的通行费金额总体来看不会发生变化。目前,部分客车的实交通行费发生一些小额变化,主要是由于计费精度提高造成的。
通行费取整规则发生变化
➥取消省界站并网前: 全国部分省份采取“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到0元或5元。
➥取消省界站并网后: ETC车辆精确到分;非ETC车辆“四舍五入”按元取整,总额不足1元的,按1元计费。比如,原来应收8元,实收10元,应收12元,也收10元;撤站后,实收8元和12元。我省在取消省界站前通行费已经收舍到元,但是如果车辆属于跨省通行,其通行费受其收舍规则影响会发生变化。
➥划重点: 为确保ETC收费金额低于人工收费,ETC先按“四舍五不入”精确到“元”,再打95折,精确到分。 
通行费计算方式变化
➥取消省界站并网前: 根据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入口与出口,按照最短路径计算通行费。
➥取消省界站并网后: 通过高速公路门架识别车辆实际行驶路径,实现精确路径收费。
➥划重点: 恢复收费后,高速公路ETC通行费累计计费原则进一步优化,ETC车辆的通行费按照“四舍五不入”再打折的方式计算,即收费金额尾数小于0.5元的部分舍去,大于0.5元的部分不入位。 
➥假如:车主老王行驶某段高速公路应收通行费金额为9.49元
【“五不入”的情况】 ➥假如:车主老王行驶某段高速公路应收通行费金额为9.50元 图源:成都交通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