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3月4日,该局开出了金堂县第一张垃圾分类罚单。 这是《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从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以来, 成都各区(市)县相关部门
第一次对外公开的垃圾分类罚单。
这张罚单的具体有哪些处罚?除了金堂县,成都其他区(市)县是否也开出过垃圾分类罚单?接下来,还会开出垃圾分类罚单吗?
处罚为警告,下一步或涉及罚款
记者在金堂县第一张垃圾分类罚单具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该市民的行为违反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根据《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条例》明确,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
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 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部门给予书面警告; 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处罚意味着什么?相关业内人士表示,这跟足球赛有点类似,书面警告相当于黄牌,已经是很郑重的警告了。在此基础上,再次违反规定,下一步的处罚就涉及罚款了,就像红牌一样,会有很具体的处罚。
▲中加水岸小区垃圾分类回收机
少部分区(市)县已开出首批罚单
记者从成都市各区(市)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处了解到,除金堂县外,目前有少部分区(市)县已经开出了首批罚单,据他们所知,处罚和金堂县的首张罚单一样,都是警告。
同时,几乎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3月是《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的第一个月,目前正处于过渡期,实际工作中主要以宣传劝导为主。部分区(市)县目前未开出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
4月开始,大部分区(市)县或将开罚单
接下来,成都市各区(市)县也会陆续开出垃圾分类罚单吗?对此,大部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过3月的过渡期后,4月1日起,相关执法力度可能会有所提升,大部分区(市)县或将开出首张罚单。
同时相关工作人员提醒,4月1日起,需要注意的不光是个人,还有物业。《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指出,成都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其中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人。
来源:成都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