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根据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25号)要求和民政厅相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严禁社会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严禁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
2、任何非法社会组织要立即停止活动,自行整改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官方渠道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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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我县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及时举报,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事项。
举报电话:028-88225005。
大邑县民政局 2021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