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邑各位汽车、摩托车、电瓶车司机!来看看有你的车不,赶紧限期去处理了。
据大邑公安消息,大邑交警大队将对逾期未处理的各类车依法处理了!
详细通知如下:
公 告
凡在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因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被大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暂扣的汽车,以及在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被依法暂扣的摩托车、电瓶车等其他车辆,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到大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
对在此期限内未接受处理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46号令)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大邑县公安局 2021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