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通报,2021年,大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5,连续两年排名全市第一;县域空气质量连续2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排名全市前列。 县级各部门和镇街协同作战
制定印发《大邑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大邑县2021年移动源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大邑县2021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大邑县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大邑县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大邑县2021-2022年蓝天保卫战冬季战役方案》《大邑县2021-2022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科学统筹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建立月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大邑县“三大战役”领导小组会议、大邑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谋划会、协调会,及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凸显的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确保全县“一盘棋”、上下“一条心”,行动步调统一。
完成7台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41台(套)规模以上茶叶杀青、烘干等环节锅(窑)炉设备电气替代;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检查2次,煤质、生物质燃料抽样2批次、行政约谈1次,在用燃气锅炉检测检验120余台;新建充电桩203个,新建充电站10座。
完成大邑子龙塑料制品厂、成都市凤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拆除并通过验收;强化VOCs污染治理,完成低(无)VOCs原辅料替代30余家,完成鑫泽机械等重点涉气企业末端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完成13家VOCs年排放量大于20吨的企业“一厂一方案”编制;指导265家企业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方案编制。
实行柴油车大户登记备案制度,备案柴油车1215辆;开展柴油货车路检2693台,处罚超标柴油货车52台,处罚金额1.04万元;优化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机械使用标准,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274台,处罚尾气超标机械2台,处罚金额1万元;开展渣土车违规清运专项执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8263件;全面完成县城区国Ⅲ及以下柴油环卫车淘汰及62辆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燃气)淘汰,注销老旧车1670辆;积极推广新能源车,交通运输领域新能源汽车达248辆,占比17.3%;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检查2次;强化油品及油气回收监管,抽检汽油30批次、柴油14批次、尿素3批次,合格率100%。
严格落实“十必须十不准”等降尘措施要求,完成5个绿色标杆工地打造;强化工地VOCs污染管控,全县涉及VOCs排放的17个政府投资项目全面使用水性建筑涂料、高分子防水材料;推动道路扬尘治理水平提升,累计出动环卫人员2.72万人次,洒水车、扫地车、微型道路冲洗车2.6万台次,冲洗道路、绿化带2500余次,城区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76%。
强化综合执法行动 强化餐饮油烟污染管控,排查临街餐饮店644家,签订《餐饮环保承诺书》800余份,妥善处理油烟投诉53起,规范占道烧烤摊点92处次,对未安装、未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商家下达《责令整改通书》56份,查处相关违规问题2起;完成61家汽车维修单位绿色钣喷企业打造并通过验收,检查维修企业625家次,责令整改98家次;强化烟花爆竹污染管控,取缔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5个,查处烟花爆竹行政案件5个,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区优化调整;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处理违规露天焚烧行为4起;强化油漆、涂料、胶粘剂、油墨类产品质量监管,抽检相关产品25批次,立案2件;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48起,罚款217.42万元。
抓住有利天气条件,开展高炮增雨作业6次、火箭增雨作业3次、地面碘化银增雨作业50批次,有效减轻空气污染程度;持续落实生态环境、气象会商机制,提高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水平,建立空气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发布生态环境气象服务产品400余期,印发大气污染防治简报(空气质量周报、月报)69期。
第一时间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通知,共启动9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确保县级相关部门、重点涉气企业及时响应;印发《大邑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由县政府分管县领导带队,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全面参与,采取超常规举措,每日开展督导检查和夜查,集中力量攻坚,实施重点污染源“驻点督导”,全力削减污染物浓度。
强化夏季臭氧污染防控 共启动19次夏季臭氧污染防控重点时段污染源管控,全力减少污染物排放,力争优良天,4-9月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时段,大邑县臭氧超标天数17天,同比减少8天,优良天数168天,同比增加10天,未出现臭氧重度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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