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70多岁的朱大爷将一面印有“为群众办实事 急百姓之所急”的锦旗送到大邑法院花水湾法庭,感谢法官为其四处核实案件材料和身份信息,并及时出具文书生效证明。 基本案情原来,1985年,朱大爷与前妻李某某经大邑法院判决离婚。今年初,朱大爷准备再婚时,却发现因时隔多年,自己并未留存当年的离婚判决书,导致民政局无法为其办理结婚登记,遂到法院寻求帮助。 花水湾法庭刘昊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到法院档案室调取相关案卷材料,并向朱大爷所在辖区派出所调查核实,在核实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为朱大爷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解决了七旬老人的再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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