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绿色出行。 目前,我县正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城区交通环境, 提升我县文明城市形象, 努力交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高分答卷。 大邑公安交警大队 联合县交通运输局持续开展了 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中, 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 根据电动三(四)轮车出行特点, 在商圈、客运站、校园周边等重点路段 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加大对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 无牌无证、逆向行驶、闯红灯、 随意穿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 大邑交警现场纠正、依法处罚, 坚持做到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严查违规行驶、非法营运,查扣违法车辆
与此同时, 大邑交警也坚持宣传教育 与依法查处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注重对违法群体的宣传引导。
在发现违法行为之后, 交警以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说法, 让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深刻认识 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严重后果, 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安全出行。
文明参与交通, 既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需要, 更是我们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保证, 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出行, 请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自觉做好以下几点~
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切勿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开车时,一定要安全文明驾驶,正确使用安全带,主动“礼让斑马线”,不乱丢垃圾,不车窗抛物,自觉传播文明风尚。
值得注意的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需考取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及时办理登记上牌手续才能上路哦~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区别
驾驶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时,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驾车时做好一盔一带,按规定车道行驶,做到不闯红灯,不抢行、不逆行,不随意在车流中穿插,不追逐竞技,不乱停乱放。自觉摒弃交通陋习,远离交通违法,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参与者。
行人要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闯红灯,不要乱穿马路。 过马路时,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不要翻越隔离护栏。遇有车辆礼让时,要左右观察后快速通过,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车顺路畅,处处通畅。让我们一起遵法规、知礼让,积极参与文明交通,绘就城市“流动文明”风景线!
来源:文明大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