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履行 法院在家庭教育中的司法职责 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 近日 大邑法院 向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 监护人发出了 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在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三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均常年在外务工,对子女缺乏管教,遂在该案宣判后,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承办法官提醒外出务工的父母要时刻牢记对子女的责任,持续加强对他们的关心、关爱,鼓励他们认识错误、认罪悔罪、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陈莉法官表示,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是未成年人成长基石。监护人要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习惯,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一步,大邑法院将继续融合学校、家庭、社会等力量,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