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晋原街道、青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改善全县道路交通面貌,提高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公安局决定在晋原街道、青霞街道道路重新启用一批电子眼抓拍设备抓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具体通告如下: 一、开通电子警察抓拍时间 2023年7月20 日0 时起开通 二、开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子眼抓拍的路口 晋原街道:大邑县南街与围城路交叉路口; 青霞街道:大邑县雪山大道二段与大安路交叉路口。 对上述路口实施全天24小时电子监控,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实施电子眼抓拍。 三、开通“机动车逆向行驶”电子眼抓拍的路段 晋原街道:大邑县晋原街道箭道横街,对该路段实施全天24小时电子监控,对机动车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电子眼抓拍。 四、开通“违反禁令标志”电子眼抓拍的路段 青霞街道:大邑县雪山大道一段与成温邛高速邛崃方向入口交叉路口,对该路口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电子眼抓拍。 五、对违反本《通告》通行规定的机动车,由大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文明出行。若有疑问或咨询、投诉,请拨打电话028-88292122。
特此通告 大邑县公安局2023年7月13日 来源:成都大邑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