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大邑公安对辖区内的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行为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时间地点 7月31日违 法 人 罗某某
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驾驶未登记备案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放置保险标志。
违法处理 合并处以罚款1150元,并暂扣车辆。
时间地点 7月31日违法车辆 陈某某
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驾驶未登记备案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放置保险标志。
违法处理 合并处以罚款1150元,并暂扣车辆。
时间地点 7月31日违法车辆 张某某
违法行为 驾驶未登记备案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放置保险标志。
违法处理 合并处以罚款150元,并暂扣车辆。 公安交警部门之所以要对四轮电动车进行严厉查处,是因为部分车型未纳入国家工信部目录无法登记上牌,也就无法正常上路行驶,且该类四轮电动车还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1.无牌四轮电动车起步猛、底盘轻,特别容易发生倾斜。刹车构件比较单薄,零件容易损坏,故障率高,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无牌四轮电动车不能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难以解决赔偿问题,受害人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
3.无牌四轮电动车的驾驶群体大多交通意识较差,且多为老年人群体,普遍存在无机动车证驾驶、车辆无保险、闯红灯、逆向行驶、非法载人、随意变道、违规停放等交通违法乱象,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交 警 科 普 电动三、四轮车,应该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并具备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车辆获得CCC认证、拥有出厂合格证、拥有一致性证书,四个条件。此类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必须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并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按照机动车的法律标准进行交通出行和管理。除此之外,其它电动三、四轮车都是“非标”车辆,无法进行登记获取号牌,更不能上路行驶。 来源:成都大邑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