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邑法院安仁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申请人双方按约来到法庭,在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被申请人当场足额履行给付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01基本案情 2024年8月7日,丁某在李某经营的石材作坊加工厂务工时,被倾倒的石材压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后丁某的亲属潘某等人与李某就相关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产生纠纷。 02法官调解
安仁法庭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后,立即对案件情况、争议焦点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审查、梳理。经法官及驻庭人民调解员多次耐心沟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在2024年8月23日前一次性付清丁某亲属潘某等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  
调解协议签署后,8月23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准时来到安仁法庭,在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 李某向潘某当场转账支付全部赔偿款,同时潘某等人向李某出具收条,至此双方纠纷圆满化解。  
结案不是案件的终点,案结事了才是实质解纷的要义。大邑法院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快速响应、高效执行,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以实际行动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来源: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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