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养老金年龄
首先,来说一说领取养老金年龄的相关规定: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参保人年满60周岁。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1、单位职工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在生产、经营、服务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技术与生产、经营、服务之间变动岗位,在新岗位上工作满2年及以上年限的,按新岗位的退休年龄规定执行。
企业参保职工,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退休的,需先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通过。
2、个体参保人员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为企业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达到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接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2年及以上年限。
3、特殊工种人员 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含改制后的企业)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先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通过。
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只是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年限越长,以后领到的养老金才会越高。
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 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可选择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1.《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5年,延长缴费时间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开始计算;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缴费标准按本人申请当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标准执行。
2.《社会保险法》实施后(2011年7月1日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不能一次性趸缴。
温馨提示
养老有保障 请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
来源:成都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