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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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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5 16: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作为仅次于两院院士的高端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一直以来都备受瞩目。近日,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

1、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目标,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要求,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2、项目构成

国家“千人计划”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新疆西藏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国家“万人计划”包括:杰出人才项目、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项目、教学名师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各项目申报人选条件和推荐程序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3、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材料包括年度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及附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按2017年方式申报,其它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须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
此前已申报过青年项目的用人单位,原用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申报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
青年项目上传时间为7月1日-20日,其他项目上传时间为6月10日-30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形式审查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需补充上传的,时间另行通知。纸质材料报送方式与2017年一致。申报软件客户端、填写说明等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国家“万人计划”各项目的申报推荐由有关平台部门会同中央组织部分别印发通知进行具体部署。杰出人才项目的申报推荐由中央组织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单独部署。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经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报相关平台部门。
两个计划评审工作集中安排在8、9月份进行,建议人选名单于10月底前报送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项办公室。

4、政策调整

1.“新闻传播学”纳入国家“千人计划”人文社科项目支持专业范围,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增加专门名额,重点引进支持能够“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
2.国家“千人计划”所有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3.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各类项目,不再视为破格。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申报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
4.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
5.非华裔外籍人员可用英文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有关内容。
6.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防军工类单列名额、单独评审。
7.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资助期结束后,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8.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年龄限制调整为不超过40周岁,适当扩大遴选规模,拓展推荐渠道,扩大差额比例。增加对企业的支持名额。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9.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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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5 16: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高层次人才库及人才专项补贴

政策内容
建立人才资助体系,实施分类分层资助,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首次来大邑创办企业或与大邑非公有制企业签定3年以上聘用合同(有具体合作项目),分别按每人A类100万元、B类50万元、C类30万元、D类10万元、E类5万元和每个团队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为引才用才单位发放人才专项补贴(分三年按4:2:4的比例发放)。

申报对象
近三年内,创办纳税关系在大邑县的非公有制企业、在大邑县民政局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或与纳税关系在大邑县的非公有制企业、在大邑县民政局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作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申报条件
符合《大邑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规定的A、B、C、D、E类条件;全职引进人才(团队)需与大邑县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大邑县缴纳社保;柔性引进人才(团队)需有具体合作项目并签订连续3年以上的正式协议(合同),每年在大邑县工作(服务)不少于2个月;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其他具体条件以当年申报公告为准。

申报流程
发布公告→受理申请→资料效验→组织评审→对外公示→认定兑现

申报材料
1.《“大邑人才计划”个人(团队)申报书》;
2.有效身份证件或护照证件;
3.个人或单位的大邑县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柔性引进人才可不提供);
4.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才的,提供营业执照。属柔性引进人才的,需提供具体项目服务合同<协议>);  
5.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引才用才单位对公账号银行开户证明;
9.海外学历的同等条件人员的认定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10.符合《年度“大邑人才计划”申报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证书等;
11.用人单位自主公示远景、近景图片;
12.资金兑现后需补交:《大邑县高层次人才奖励资金使用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人才专项补贴资金发放凭证或发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引才用才单位公章。
(具体办理要求,以申报时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附:大邑县高层次人才分类基本目录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主要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团队)人选;经评审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团队)、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经评审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人选;“成都人才计划”人选;享受四川省或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成都发展卓越人才奖”获得者;经评审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其他高级人才)
主要包括:具有正高级(若相关行业领域不设正高级层次的须为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省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其它按相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人才;经评审相当于上述层次或具有同等资质的人才。

E类(县级优秀人才)
主要包括: “985”或“211”等重点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市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省市优秀教师、地级市名师、名校长等;县级首席技师工作室、名师名医工作室领衔人;拥有市级自主发明专利,且从事研发工作的科技工作者;规模以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税收收入上1000万元或新到大邑投资上5亿元的企业副总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经评审相当于上述层次或具有同等资质的人才。

大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28—88266780
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1106室

大邑人才发展促进会
电话:028—88281737
地址:成都市大邑县兴业大道北段66号
(大邑县经济开发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人才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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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5 16: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国家、省、市“人才计划”申报奖励

政策内容
新通过我县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省“千人计划”、“蓉漂人才计划”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在享受上级资助资金的同时,根据所获上级资助的标准,按1:1的比例对其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配套资助,同年内同一个人和团队获得多级资助的按就高原则兑现,不重复享受。新通过我县申报入围上级“人才计划”答辩环节但未能成功入选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按国家级15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5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资助,每级资助每人不超过两次。

申报对象
纳税关系在大邑县的非公有制企业、在大邑县民政局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新引进(含柔性引进)或培育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成都“蓉漂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具体以上级“人才计划”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流程
转发通知→受理申报→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参加答辩→正式入选→资金兑现

申报材料
1.《“人才计划”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以上级正式《通知》为准);
2.上级人才办正式入选文件或参加答辩的通知文件或记录;
3.所获上级奖励资金发票证明;
4.引才用才单位对公账号银行开户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引才用才单位公章。
(具体办理要求,以申报时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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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5 16: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
政策内容
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省“千人计划”、成都“人才计划”等顶尖专家人才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大邑创办企业,经评审认定后,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按2:3:5的比例分三年支付);对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的项目,可采取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综合资助。

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人需为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蓉漂人才计划”等经评审符合《大邑县高层次人才基本分类目录》(见申报指南一)中A、B、C类标准,且在大邑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2.高层次人才在大邑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且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50%),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地在大邑且成立时间在2017年8月22日以后。

申报流程
主管部门提前介入→评审→申报→兑现

申报材料
1.“大邑人才计划”个人(团队)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复印件;
(2)创办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3)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或科技成果评价报告、代表性论著、已立项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得的各级科技奖励等)(据实提供);
(4)创办企业《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须加盖单位骑缝公章。报送时,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具体办理要求,以申报时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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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5 16: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重大产业化项目人才扶持
政策内容
在我县新投资上5亿元(含技改、扩建)或者经主管部门认定已纳入国家和省、市的重大产业化项目,项目所属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每家企业不超过5名),可按个人地方财政贡献100%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期限3年。

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项目为2017年8月22日以后新上投资(含技改、扩建)项目,总投资额5亿元(外资项目5000万美元)以上或已纳入国家、省、市重大产业化项目。
2.项目经发改(或经信)部门备案立项,并在大邑注册。
3.申报项目必须已建成投产或投用。
4.奖励人员须为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研发人员且经评审符合《大邑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类标准,个人需在大邑缴纳个人所得税。

申报流程
主管部门提前介入→评审→申报→兑现

申报材料
1.“大邑人才计划”个人(团队)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2)项目备案立项文件;
(3)拟奖励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和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须加盖单位骑缝公章。报送时,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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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5 16: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专业人才培育
政策内容
对全县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月的安家补贴。

申报对象和条件
全县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并经评审符合《大邑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条件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申报流程
发布公告→受理申请→资料效验→资金兑现

申报材料
1.“大邑人才计划”个人申报书;
2.有效身份证件或护照证件;
3.个人或单位的大邑县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6.职称(职业)证书;
7.引才用人单位对公帐号银行开户证明;
8.海外学历的同等条件人员的认定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9.符合《年度“大邑人才计划”申报公告》规定条件的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证书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引才用才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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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5 16: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技术(技能)提升奖励
政策内容
建立人才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制度,对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6000元的补贴。支持职业技术(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向群众提供免费培训。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
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县所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奖励:
1.申领技能提升奖励时,属于我县企业职工的;
2.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3.自2018年1月1日起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

补贴标准
职工取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3000元;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6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奖励。

办理程序
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本人工商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大邑县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奖励申请表》到大邑县人社局(大邑县政务中心B区27、29号窗口)提出提升补贴申请。由企业代为申请,分别按6至12个月逐月发放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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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5 16: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鼓励创新平台建设
政策内容
新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联合实验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的,获得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在享受上级资助资金的同时,根据所获上级资助资金的标准,按1:0.5的比例对其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一年内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按就高原则兑现,不重复享受。

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我县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且拥有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技能大师工作室、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对其创新平台主要领衔人(技术带头人)给予资助,主要领衔人(技术带头人)为该创新平台主要研发人员或主要技术骨干,国家级创新平台至多填报3人,省级创新平台至多填报2人,市级创新平台填报1人。

申办流程
1. 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科技局发布《XX年度大邑县创新平台人才资助通知》,由申报人如实填写《大邑县创新平台人才资助申报表》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加盖鲜章复印件,经所在单位查验后,报各行业县级主管部门(创新平台认定单位为主管部门,如有联合认定的情况,第一认定单位为主管部门)初审。
2. 各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县科技局汇总并形成XX年度大邑县创新平台人才资助方案,报县人才办复审。
3.县人才办复审合格后,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兑现资助资金。

申报材料
1.《大邑县创新平台人才资助申报表》;
2.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国家、省、市创新平台批文、牌匾(复印件);
4.上级创新平台资助全套申报材料;
5.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资助资金到位证明;
6.主要领衔人(技术带头人)身份证复印件;
7.主要领衔人(技术带头人)学历、职务职称以及所获表彰证明材料;
8.大邑县创新平台人才资助资金分配协议(填报2人以上提供)。
咨询方式:大邑县科技局  028-8821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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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落户
政策内容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成都市外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可申请办理大邑落户手续。在大邑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可经由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1、前置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2、所需材料
(1)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①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②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⑤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⑥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2)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①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②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备注
(1)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交学历认证书。
(2)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3)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本人到场办理。
(6)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技能人才入户

1、前置条件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2、所需材料
(1)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①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原件)
③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⑥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2)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①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原件)
③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人才资源社会保障大厦一楼)。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本人到场办理。
(6)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咨询方式
大邑县公安局户籍办证中心
028-8822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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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5 16: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青年人才驿站
政策内容
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大邑应聘,可提供7天内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

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请入住青年人才驿站的大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5个报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毕业前一年和毕业后一年均可);
3.就读高校和户籍所在地均为成都市以外;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遵守青年人才驿站各项规章制度。

申办流程1.网上申请
申请人需根据自己的入住时间提前登陆青年人才云服务平台网站“助你就业”板块(http://cloud.cdcyl.org.cn ),选择入住大邑青年人才驿站,详细阅读《申请入住须知》,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学位证、来蓉应聘书等),完成注册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向驿站管理员发送入住申请短信通知。

2.资格审核
驿站管理员收到短信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提交入住申请信息的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及时自动向申请人发送入住申请成功短信,通知入住时间、地点;如未通过,则需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入住
收到申请成功短信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在申请入住当天0:00-24:00内,到所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按酒店入住程序办理入住手续,并扫描青年人才驿站二维码入住。因故无法按时入住的,需在申请入住日提前一天以上在网上申请调整。无故逾时未报到的,取消入住资格。

4.退房
申请人每次入住期限仅限7天,到达期限时,青年人才驿站按酒店住宿程序办理退房手续,申请人扫描青年人才驿站二维码退房。

5.入住时间的调整
申请人因故提前、取消或延后使用房源的,提交调整申请后,系统自动给管理员发送调整短信,管理员及时根据站点情况重新安排房源,系统重新发送信息。原则上,申请人在一个申请周期内(从注册日当天起计算,30天内)只能申请1次。

所需材料
申请人在网站申请入住时,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来蓉应聘书或招聘短信。

咨询方式
大邑青年人才驿站
联系电话:028—8822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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