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一核多元”构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强化党组织核心领导。推进社区网格“微治理”,完善党员联系住户、“社区夜话”、“红马甲”制度。建立区域化党建联席会制度,引导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签订服务项目书,推动驻区单位与社区共建共享。

提升社区自治能力水平。在小区、院落建立业主委员会、院委会,鼓励退休干部、老党员和“新五老”进入议事会。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自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自治力量,发挥村规民约自律规范作用,引导居民参与形成“无讼公约十条”,实现居民自我教育和管理。

鼓励社会多元协同参与。创新培育人民调解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调委会、法治保障促进会等专业社会组织,推动人民调解法治化、协同化、专业化。鼓励社会组织承接调解工作,牵头调处本行业、本区域矛盾纠纷。鼓励人民自主调解,设立调解工作室,芙蓉社区“王大爷调解室”、和众社区“老吴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作用凸显,调处成功率95%。
02“五项举措”筑牢纠纷调解“第一道防线”
激活调解组织。由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由社区威望高、懂法律的“新五老”任主任和成员,组建专职调解委员会,负责村(社区)居民纠纷调解职责,有效激活纠纷调解最基层组织。
建强调解队伍。人民调解员重点由社区内热心公益、德高望重、有一定专业素养的居民骨干、聘任的社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完善调解员值班、会商、报告等制度,提升了整体能力素养。

建好调解阵地。设立社区“无讼空间”,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专业力量,植入成都市法院“和合智解”e调解在线解纷平台,畅通“诉调对接”四级平台,打造社区“1+N”综合调解平台,居民在社区即可接受便捷的线上、线下解纷服务。
强化司法确认保障。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名义出具调解协议书,审查后依法予以司法确认,赋予调解结果与法律文书的同等效力和法律执行力。建立季督查制度,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推行人民调解个案奖励,实现了调解率、调解成功率、群众满意率“三上升”。

畅通“诉非对接”渠道。在县法院、基层人民法庭、乡镇(街道)工作站、社区“无讼空间”设立“诉非对接”四级联网平台,对在社区“1+N”综合调解平台化解不了的矛盾纠纷,引导通过社区工作站“诉非对接”平台网上立案,提高法院诉讼服务的实效性。
03“三大支撑”助力基层纠纷调解实现“三化”
部门职能下沉助推纠纷调解专业化。推动部门力量下沉到社区,形成“社区呼叫、部门响应”联动调处机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劳资纠纷等行业性矛盾纠纷。县法院向乡镇选派1名优秀法官,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等下沉到村(社区),定向化解社区矛盾。总结研判案件共性问题,县司法局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开展巡回审批、以案说法活动,织密普法网络,引领居民知法、守法。

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助推纠纷调解精准化。依托县综治中心“信息中枢系统”,整合“9+X”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员矛盾纠纷“随手调”信息,对各类纠纷适时分析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快速实现诉非分流。创新运用“雪亮工程+”,搭建“智慧社区”服务平台,通过人脸识别等智能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精神障碍人员等特殊人群监管,提高风险防控精确性。

“一院一校”助推纠纷调解队伍职业化。率先建立成都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培训学院和大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培训学校。由第三方专业管理,将法官、调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纳入培训师资库,开设常见纠纷法律课程,通过旁听庭审、社区现场教学和网络培训等方式,提高专兼职调解员、网格员化解矛盾水平。目前共开展实务培训14班次6100余人(次),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率90%以上,社区人民调委会和调解员业务能力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