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成都商报记者从会上获悉,从4日起,市民在我省省管高速公路上发现占用应急车道等七种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的APP进行举报,交管部门后台对交通违法举报进行核实,对当事人(车主)进行处罚。同时,对举报市民进行2元-10元不等的奖励,每月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元。
据悉,凡在四川省省管高速公路发现以下七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人可以使用手机通过“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实时进行举报。
公安交管部门经过调查审核后,5个工作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人可通过“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查看当前已提交的违法举报信息状态。
一、举报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的,奖励5元/车;
二、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奖励10元/车;
三、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从事旅客运输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奖励10元/车;
四、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成功破获的,每案奖励10元/案;
五、举报在高速公路上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悬挂、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奖励5元/车;
六、举报公路客运车辆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奖励5元/车;
七、举报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奖励5元/车;举报非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奖励2元/车。
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顺序举报人,不重复奖励;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或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情形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上述标准逐项予以奖励,但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元;同一举报人举报多个交通违法行为的,每月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元。
提醒:除开成都市管辖范围内高速如成都绕城高速、成彭高速、成灌高速、成温邛高速、机场高速;绵阳市区内的绕城高速、南充市市区内的绕城高速,不在此次有奖举报范围内外,其他如成南高速、成绵高速、成自泸高速等省管高速公路均可进行举报。
“市民可通过图片、视频资料‘实时举报’。”该负责人介绍,举报交通违法的图片、视频必须是合法获取的原始资料,不能进行编辑或改动;
拍摄图片、视频时,要求清晰、准确、完整记录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明显的交通标志标线、车辆类型、号牌、外观特征以及违法行为全过程,图片不少于3张;
公众必须实名举报,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视频下载工作;
特别提醒:平台可以自动对违法地点、时间进行定位,因此,举报人在发现违法后,只能够实时举报,事后在其他地方上传举报暂时不予支持。“驾驶人在行车时是不允许进行举报,建议由乘车人操作。”
1、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2、在被举报之前违法单位或个人已经主动接受处罚并予以整改的;
3、举报的事实不清或者举报对象不明,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法调查的;
用户确认举报人身份信息后,可选择支付宝或者微信作为举报奖励领取方式,举报采纳后,奖励将对应发放至所授权的奖励领取方式。
用户在选择支付宝或微信两种领取奖金方式,根据支付宝和微信相关奖金发送安全要求,需跳转至支付宝或微信进行授权设置。
四川公安交警提醒:举报者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收集和固定证据过程中,应当确保行车安全,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故意虚构事实恶意举报。
相关情况可以通过拨打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值班电话028-8759595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