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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标准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额度期限: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贴息标准:2021年1月1日起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咨询电话:028-88290829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六楼就业培训科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岗位补贴
当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
(1)社保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含大病补充)和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全额补贴;
(2)岗位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满12个月后,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咨询电话:028-88281678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六楼职介中心
3.就业援助基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岗位补贴
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援助基地。
补贴标准:
(1)社保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补充)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2)岗位补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咨询电话:028-88281678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六楼职介中心
4.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岗位补贴
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上年度毕业生和异地户籍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1)社保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补充)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2)岗位补贴:满12个月后,按继续留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
咨询电话:028-88281678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六楼职介中心
5.文旅行业重点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
县内宾馆酒店、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市级及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运营公司、重点演艺企业等重点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培训周期原则不超过一个月,培训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给予全额补贴。
咨询电话:028-88290829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六楼就业培训科
6.职业介绍服务补助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职业介绍服务,向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或向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并在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单位实名信息认证。
补贴标准:
免费职业介绍实现稳定就业并购买社会保险的,500元/人;在重点工业企业实现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1000元/人。
咨询电话:028-88281678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六楼职介中心
7.吸纳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可按1000元/人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咨询电话:028-88281678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六楼职介中心
8.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对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服务业企业,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补贴标准:以服务业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为基数,按照大型企业30%、中小微企业60%的比例进行返还。
咨询电话:028-88280755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六楼失业保险科
9.就业见习补贴
经认定的见习基地与县人才中心签订《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异地户籍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在蓉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至少3个月),由县人社局发放就业见习补贴给见习基地。
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70元)*80%=1576元/月/人。
咨询电话:028-88280662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五楼人才中心
10.市级首席技师工作室
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对领办市级首席技师工作室的获批企业,市财政将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
补贴标准:10万元。
咨询电话:028-88211208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五楼人才开发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11.县级技能大师
已在大邑县建立健全技能大师制度,支持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入选县级技能大师后,由县人社局颁发大邑县“技能大师”荣誉证书,给予其创办工作室所在企业运营资助。
补贴标准:10万元,分三年按4:2:4比例发放。
咨询电话:028-88211208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五楼人才开发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12.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其间,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工伤保险根据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差异,分别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实际执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和50%;按照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应当调整上浮的暂不上浮。
咨询电话:028-88267887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
13.特困行业社保费阶段性缓缴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27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咨询电话:028-88267887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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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成都市城镇户籍人员、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后剩余土地面积低于当地规定人均标准(0.3亩/人)的成都市农村劳动者、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一年以上的非成都市城镇户籍人员中,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下列5类人员:
(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且有就业能力的人员。
(3)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5)自主创业就业退役士兵:持有《成都市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就业证》的退役士兵。
咨询电话:028-88281678
2. 失业保险金申请
(1)已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补贴标准: 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核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期限: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3个月;2年-3年的6个月;3年-5年的12个月;5年-8年的15个月;8年-10年18个月;10年以上24个月。领取期间,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生育补助金。 咨询电话:028-88280755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六楼失业保险科
3.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本政策有效期为2022年8月30日之前。(温馨提 示:该项补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月数与政策有效期以上级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补贴标准: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
咨询电话:028-88281322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政务中心B区125-126号窗口/成都市人社局官网-个人服务-个人就业网上经办模块办理。
4.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在蓉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可以申领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1万元。
咨询电话:028-88290829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六楼就业培训科
5.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学生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全日制,不含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
补贴标准:1500元/人。
咨询电话:028-88281678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六楼职介中心
6.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对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补贴标准:按招用 3 人 ( 含 3 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 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咨询电话:028-88290829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六楼就业培训科
7.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农民工。
补贴标准:10000元/人。
咨询电话:028-88290829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六楼就业培训科
8.创业担保贷款
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在大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
额度标准:个人最高额度为 20 万元;合伙创业的,最高不超过个人贷款总额度 10%,期限最长不超过2 年。
咨询电话:028-88290829
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人社局六楼就业培训科
9.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户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
补贴标准:10000元/人。
咨询电话:028-882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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