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大邑在藏人员的一封信 各位大邑在藏朋友:
您好!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我县往返西藏人员流动频繁,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和防控压力。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现将西藏返回(来)大邑人员排查管理措施及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疫情尚未结束、旅途存在风险。为了社会秩序尽快恢复、家中孩子早日复学,请您非必要不返回(来)邑。
二、有特殊情况确需返回(来)大邑的,请您提前三天主动向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报备,以便大邑相关村(社区)为您的长途返邑做好相关保障准备。
三、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请务必主动报备;自抵川当日始实施7天集中隔离(自费,每人每天约300-400元)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四、对未按要求向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主动报备的相关人员或拒绝隔离等情形的,县公安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并依法办理。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若违规违法对象是中共党员身份的,将同步移送纪检部门给予党纪处分。 感谢您对大邑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扫下方二维码获取社区联系电话完成报备! 大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