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多的诊所备案试点,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22年年底正式出台了《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和四川省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诊所备案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减低举办门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助力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大邑县将全面开启诊所备案新模式。 《办法》所指诊所为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综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不含按照《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的中医诊所。 在《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已完成2022年度校验,直接予以备案,过渡时限为一年(大邑县注册登记的诊所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到县行政审批局办理转备案手续);大邑县范围内拟举办诊所的个人和单位可到县行政审批局申请新办备案诊所,备案诊所不再校验年审,长期有效。 《办法》施行前 诊所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样本 1.《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打印诊所备案申请表(详见下面操作流程第一步内容)。 3.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需提交)。 1.医疗机构登录《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如图所示: 2.点击【本机构业务办理】下的【诊所备案】功能,如图所示: 3.填写诊所备案申请,具体内容如下:填写“诊所备案”内容,如图所示: 填写“设置人”,点击【保存人员信息】按钮进行保存。如图所示: 添加“诊疗科目”,点击【设置诊疗科目】按钮选择诊疗科目。如图所示: 【按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要求填写一级科目;诊所类型为:中医(综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的,诊疗科目选择限制在: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以内。】 添加“仪器设备”(非必填项),点击【设备选择】或【新增】按钮进行操作。如图所示: 添加“其他医师”(非必填项),先输入“身份证号”,再点击【信息验证】或【中医(专长)医师验证】按钮。如图所示: 添加“药学人员”(非必填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证书编码”和“专业”,再点击【保存人员信息】按钮。如图所示: 添加“护士”(非必填项),先输入“身份证号”,再点击【查询验证】按钮。如图所示: 添加“医技人员”(非必填项),先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码”和“专业”,再点击【保存人员信息】按钮。如图所示: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业务提交,提交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诊所备案申请表。如图所示: (1)《诊所备案信息表》; (2)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3)诊所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使用合同(自有房屋提交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产权证明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4)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5)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6)诊所规章制度; (7)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8)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9)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主体资格证明为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章来源:大邑服务,大邑县行政审批局,大邑服务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