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大邑公安对辖区内的运营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时间地点 7月19日10时,安出路违法车辆 刘某某驾驶川AT***K的面包车
违法行为 准载7人核载8人
违法处理 交警依法对刘某某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人数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时间地点 7月12日18时,内蒙古大道违法车辆 高某驾驶川AA***21的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 未系安全带
违法处理 交警依法对冯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大邑公安提醒 曝光不是目的 处罚也不是目的 从现在开始 让我们携手一起努力 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
我们的交通环境会越来越好 来源:成都大邑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