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外户籍来我县居住就业人员和本县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的。
入学申请时间:4月1日-4月30日 审核结果查询时间:4月7日-5月9日(工作日) 安置学校公布时间:7月4日前 (有特殊需要或不熟悉网络操作的申请人可选择就近的登记点学校进行线下登记办理,登记时间:4月25日-4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登记点详见文末“随迁子女登记点学校及咨询电话”。) (一)扫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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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点击菜单
选择底部【综合服务】→【义教招生入学平台】。

(三)注册账号
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完成注册登录。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在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县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县外户籍来我县居住就业人员,或本县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申请入学所在区域内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我县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自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4月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小贴士:在职职工的社保费由所在单位按月申报缴纳)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材料。
(二)网上审核
4月7日至5月9日期间的工作日,登记点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审核。
(三)结果告知
登记点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平台将告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7月4日前可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安置学校。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一)大邑县随迁子女资格只审核一次,已享受随迁子女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学生,小升初、初升高时不再提交随迁子女申请,可享受与户籍地学生同等升学待遇。 (二)错过集中办理的家长,若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可随时到县教育局进行办理,审核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三)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大邑县教育局咨询电话:88218595(小学)、88223699(初中)。 (五)随迁子女登记点学校及咨询电话 
来源:大邑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