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典型案例曝光 第三期 一、成都市友粟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县安仁镇高山社区奔江路店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大邑县医疗保障局对成都市友粟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县安仁镇高山社区奔江路店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发现该药店存在上传资料不实、“先药后方”、药师未对处方进行审核问题、药品进销存比率不合理、检查期间药师未在岗等违约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255.86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大邑县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该药店相关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2.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4576.76元;3.解除协议。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255.8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576.76元已全部上缴,已于2025年5月9日解除协议。 二、成都友粟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县安仁镇元兴店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大邑县医疗保障局对成都友粟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县安仁镇元兴店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发现该药店存在上传资料不实、“先药后方”、药师未对处方进行审核问题、药品进销存比率不合理、检查期间药师未在岗等违约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14856.93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大邑县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该药店相关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2.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4457.08元;3.解除协议。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856.93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457.08元已全部上缴,已于2025年5月9日解除协议。 来源:大邑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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