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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公务员注意了!6.1号公务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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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 11: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补充调整和完善:
  一是突出了政治要求。
      二是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
      三是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
      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正向激励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五是根据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对公务员考核方式、宪法宣誓、公开遴选等方面作了修改。
  新公务员法的一个重大看点就是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3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印发,也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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