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大邑县纪委监委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分别是:
1.西岭镇花石村党支部书记任志林漠视群众利益问题。 花石村2017年村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四社社道建设,在竣工时,有群众反映该道路存在一定质量问题,要求进行整改。经镇经发办、镇纪委多次协调,施工方承诺整改,由任志林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工作。但任志林未及时督促,导致施工方一直未整改,当地群众出行难的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结合其他情况,任志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西岭镇云华村原村主任杨本军工作不负责问题。 2015年,时任云华村村主任杨本军,在审核本村低保金领取人员基本情况时,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村民黄某违规领取低保金3000余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一定损失。2019年2月,结合其他情况,杨本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追回。
3.西岭镇沙坪村村主任任丽坤工作不负责问题。 2015年,任丽坤在审核本村低保金领取人员基本情况时,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村民张某违规领取低保金4000余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一定损失。2019年2月,任丽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追回。
4.新场镇揭家村党支部书记陈义林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5年1月,时任揭家村党支部副书记的陈义林(主持工作)召集村两委成员开会对2015年的村公项目进行预审时,将不符合村公资金报销的项目列入村公资金内报销,违反了村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2月,陈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新场镇同心村党支部书记何万川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5年4月,时任头堰村党支部书记、议事会主任何万川,召集头堰村议事会成员召开议事会讨论表决头堰村2015年村公实施项目时,将不符合村公资金报销的项目列入村公资金内报销,违反了村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2月,何万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新场镇文昌社区党支部书记段天宝不正确履职问题。 文昌社区党支部书记段天宝,在该村2015年村公项目实施中,将不符合村公资金报销的项目纳入民意调查,且在民意调查票数不够立项标准的情况下,将该项目列入2015年村公实施项目。2019年2月,结合其他情况,段天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