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刚需家庭购房需求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我公司支持将其列入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范围: (一)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三)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我市户籍居民。
信息公示 (一)公告时间:2018年07月13日至开盘销售结束时止。 (二)公告地点:销售中心现场(大邑县仁和街99号)。 (三)公示内容: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购房登记规则、按序选房规则、商品房销售方案; 2、全部准售房源(含户型),包括明确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优先摇号选购的套数;按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每套房源价格;装饰装修的,公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成品住宅装修工程咨询报告收件回执》、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 3、网上登记时间、现场核验购房资格的地址、时间及注意事项; 4、公证摇号时间、摇号排序结果公布时间和选房时间等; 5、公证机构受理摇号排序选房公证的说明(包括公证机构名称、公证内容等); 6、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选购流程; 7、其他按规定应公示的内容(如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还应公示相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文件)。
网上登记 (一)登记时间:2018年07月13日至2018年07月15日(每天9:00-18:00)。 购房登记时,登记购房人应按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要求进行购房登记,填报家庭成员信息(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除外),不得漏报、瞒报、错报。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在该项目公证摇号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在此期间不能通过变换登记购房人的方式参与其他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 (二)登记方式: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公示的时间,自行登陆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站(www.cdfangxie.com),进行购房登记,购房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购房登记平台自动生成一个购房登记号。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规则确定的网上登记报名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登记信息。 购房登记时需添加房屋共有人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不得添加《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以外的房屋共有人),房屋共有人须为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通过优先摇号排序选购首套商品住房后,购房登记平台不支持其购房登记时的其他家庭成员再享受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资格。 注意:1.登记购房人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未在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购房登记或核验购房资格的,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