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
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按照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5月21日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即日起,大邑县各级医疗机构将对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检测对象
1. 所有住院患者(含在院和新入院患者);
2. 所有住院患者的陪护家属,包括临时更换的陪护人员。
*注:所有住院患者和陪护家属如果可以提供符合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医院予以互认。
二. 检测流程
1. 采样:
为简化检测流程,所有住院患者和陪护家属需在入院前到医疗机构指定场所进行核酸采样。
2. 获取检测报告:
检测完成后,由医疗机构提供检测报告。
*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所属科室主管医师或护士。
三. 检测费用
1.费用依据: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都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23号),项目编码:CLAE8000,项目名称: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SAT)检测,检测费用:200元/项。
2. 缴费:
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住院病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纳入医保报账支付。陪护家属需自费检测。
四. 检测注意事项
1.避免在进食后2小时内采集咽拭子,以免引起呕吐;
2.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
3.采集标本时,务必听从工作人员指导;
4.受检者要佩戴口罩,并同时准备一个备用口罩;
5.标本采集完毕后,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液擦拭双手,戴上备用口罩,将废弃口罩投入指定废弃医用口罩垃圾桶。
请您自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