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时候最经常发生就是房产纠纷,这对购房和开发商者来说都是不希望看见。这个时候购房合同作用就显现出来,为了保障购房者利益,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纠纷案件时,存在十一种购房合同无效情况,您知道具体情况都有哪些吗?下面咱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哪些购房合同是无效吧!这样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也能多多留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施行以来,已有近百宗要求双倍赔偿或解除购房合同诉讼,银行住房贷款所面临风险陡然增加。该解释突出特点是强调对房屋买受人保护,规定了大量经买受人申请法院应予支持合同无效、解除或被撤销情形,因而对于减少商品房开发商侵犯买受人合法权益现象具有积极意义。
发生购房纠纷时,法院判定购房合同无效具体情形可以分为以下这十一种: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家没有经过买家同意,擅自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则购房合同判定为无效。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家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了第三人。
3、开发商存在故意隐瞒购房者行为,开发商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样所签订购房合同是无效合同。
4、开发商故意隐瞒购房者所售房屋已经抵押事实。
5、开发商故意隐瞒购房者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事实。
6、卖家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人无法取得房屋。
7、如果购房者所购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那么购房合同签署即为无效。
8、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购房者正常居住使用,购房合同则为无效。
9、卖家交付使用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话,购房合同无效。
10、卖家无故延迟交付房屋,经买家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合同无效。
1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以上就是有关无效购房合同都有哪些相关介绍,相信大家在看完上文之后无效购房合同都有哪些有了一定了解,希望以上文章内容能够帮助大家!

来源:居理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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