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重磅推出了《大邑县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简称“大邑人才新政”),从现金资助、创业帮扶、安居优惠、生活帮助等多方面吸引各类人才到大邑创新创业。
设立大邑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并根据人才工作需要,逐年增加投入。县财政每年预算200万元人才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招才引智、人才培训等工作性支出。
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首次来大邑创办企业或与大邑非公有制企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有具体合作项目),分别按每人A类100万元、B类50万元、C类30万元、D类10万元、E类5万元和每个团队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为引才用才单位发放人才专项补贴。
成功申报入选的,根据上级资助1:1的比例配套资助;入围答辩环节但未能成功入选的,按国家级15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各级“人才计划”专家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大邑创办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对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综合资助。
在大邑县新投资上5亿元(含技改、扩建)或者经主管部门认定已纳入国家、省、市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的高级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按个人地方财政贡献100%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期限3年。
企业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月的安家补贴。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6000元的补贴。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可申请办理大邑落户手续。在大邑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可申请办理大邑落户手续。
新引进的A、B类高层次人才,可免费提供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一套供其使用5年;新引进的C、D、E类高层次人才,分别提供90、60、35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供其租用5年,租金按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的50%支付。租住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未成年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可自由选择(统筹安排)县内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
对成功引进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每引进1人给予1万元—10万元的奖励补贴,每引进1个团队(具有3人以上的创新创业核心成员)给予5万元—50万元的奖励补贴。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按引才成本的50%给予企业补贴,最高10万元。
对在大邑创新创业3年以上且为大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由县委、县政府授予“大邑县杰出人才”荣誉,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的奖励。
建立蓉城人才绿卡制度,凭卡可享受落户、购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等24项配套服务和具有大邑特色的增值服务。
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团队)人选;经评审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团队)、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经评审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人选;“成都人才计划”人选;享受四川省或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成都发展卓越人才奖”获得者;经评审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具有正高级(若相关行业领域不设正高级层次的须为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省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其它按相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人才;经评审相当于上述层次或具有同等资质的人才。
“985”或“211”等重点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市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省市优秀教师、地级市名师、名校长等;县级首席技师工作室、名师名医工作室领衔人;拥有市级自主发明专利,且从事研发工作的科技工作者;规模以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税收收入上 1000 万元或新到大邑投资上 5 亿元的企业副总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经评审相当于上述层次或具有同等资质的人才。
图文 | 自大邑县人才发展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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