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以来,成都市多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要求重点行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要求执行停限产措施。大邑县各行各业齐心协力,积极采取措施,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冬季战役”... 
尽管如此,却仍有部分企业
近日,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成都市大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重污染天气专项执法检查。在对成都鸿程印务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未按照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方案的要求执行停产措施。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拒不执行市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工业企业拒不执行停产、限产的,拒不执行停止油罐车卸油作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大邑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启动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过程中。 现阶段,大邑生态环境局正在积极联合县经科信局、管委会、属地政府等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对接电力部门给予技术支撑,也请各企业积极配合执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违法开展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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