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业护航脱困正气浩然,为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3月23日,大邑法院收到一面锦旗,和以往不同的是,这面锦旗是被执行人送来的。 纠纷起 在罗某某诉四川省大邑县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200万元给付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不仅身负大额债务的“外患”,还面临经营困难、员工工资被拖欠的“内忧”。进入执行程序后,企业被采取强制措施,生产经营活动一度无法正常开展。 执行中 为解决这一“困局”,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研判抵押物能足额清偿债务后,暂时解除了企业经营账户,保障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进入资产处置程序后,执行法官与公司厂房园区内的多个部门进行协调对接,对被执行人的一宗办公用地进行了处置,拍卖成交变现1202万,溢价率达72.2%,被执行人应履行债务得以清偿。 法官说法 本案的顺利执结,既兑现了申请人胜诉合法权益,又为地方中小企业提供了生存空间,还解决了被执行企业员工工资发放等现实问题,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