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大邑检察 为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做好新周期“两纲”实施工作的强大动力,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决定,对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等60个“成都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突出集体”和何春梅等120名“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突出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其中,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妇委会主任潘艳荣获“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所有的荣誉只是努力的注脚 切实推进新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才是心之所向
下一步 大邑县人民检察院 将再接再厉 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为妇女儿童事业 再创佳绩 来源:大邑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