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大邑县公安局、成都市农业局、西昌市铁路检察院的监督下,嫌疑人陈某因非法捕捞在大邑斜江河(自然流域)开展生态环境赔偿增殖放流活动,当天有20000余尾鱼苗“安家”斜江河。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13日晚,陈某在大邑县安仁镇使用电鱼工具电鱼,电捕捞渔获物97条,前期已被大邑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3年9月1日,大邑县农业局与《陈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的当事人陈某就生态补偿问题进行磋商。大邑县公安局联合成都市农业局、西昌市铁路检察院进行了监督与佐证。
嫌疑人陈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 愿意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开展生态环境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增殖放流现场,嫌疑人陈某分批有序地将自费购买的鱼苗进行投放,希望通过增殖放流弥补过错。随着一阵阵清脆入水声,一尾尾鱼苗欢快地在水中游起来,为斜江河注入了新的生机。“我自愿以渔获物和损坏生态环境的价值十倍对生态进行补偿。今天我采购了8300元共计20000余尾鱼苗投放至斜江河,今后一定引以为戒,积极向身边人宣传,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保护环境......”
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增强生态保护意识 莫让渔网触碰法网 据悉,这是今年以来我县开展的第三次生态环境赔偿增殖放流活动,也是历年来开展规模最大、放流最多的一次。在依法惩治违法犯罪的同时,使受损的生态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起到了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绿水、教育一方群众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大邑公安在此提醒大家: 以本案为戒 切勿以身试法
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成都大邑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