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定于2023年9月18日10:00-10:15,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本次防空警报试鸣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种,警报信号按以下顺序试鸣。 (一)预先警报:10时00分开始试鸣,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10时06分开始试鸣,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10时12分开始试鸣,连续鸣响3分钟。 二、注意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来源:美丽大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