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邑法院通过“人民法庭+”的 审执联动模式 高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采用“以物抵债”的方式 当场履行交付义务 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详情
2021年7月30日,四川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与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YH-20型)产品订购合同》,约定建筑公司向科技公司采购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设备。后因货款支付方式产生分歧,建筑公司未能足额支付货款。科技公司遂向大邑法院安仁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29万余元,并申请对案涉货物采取保全措施。  案件受理后,安仁法庭立即启动审执联动机制,与执行法官沟通对接,针对该批货物存放于成都市郫都区某仓库且货品复杂的情况,提前制定现场查封保全预案。 在查封现场,法官发现该批货物数量庞大、种类繁杂,堆放散乱且占据面积较广,不仅不利于保管,也不便采取查封措施。  审执法官在深入分析案情后,基于诉讼经济原则和实质化解纠纷的考虑,制定了“边调解、边保全”的工作方案,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调解,并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查封保全方案。 由于双方矛盾积压已久,调解初期进展不顺,气氛紧张。法官采取以下策略: ■背靠背调解:分工了解各方真实诉求,明确权利义务; ■共同研判:针对争议问题提出多种化解思路。 最终,双方达成“以物抵债”的调解方案,建筑公司欠付科技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22万余元,用案涉货物进行抵偿,并当场进行清点算账,抵扣后多退少补,科技公司当场支付建筑公司1493.10元,双方纠纷化解。 下一步,大邑法院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审执联动,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提高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