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今天是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全国各地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传播安全守法理念,倡导文明理性出行。
下图为大邑交警在凯旋城购物广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对安全常识、违法需知、政策解读有需要的市民,可以自行前往参与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