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公安局 关于在晋原城区、王泗镇、沙渠街道等部分道路实施电子眼抓拍的通告
为改善我县道路交通面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方便广大群众安全出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电子眼抓拍开通时间 自2020年6月11日0 时正式开通。
二、开通地点 (一)县城区:邑新大道与潘家街三段交叉路口;大邑高铁站:驷马南路与驷马东路交叉路口、驷马南路与驷马西路交叉路口;王泗镇:营经大道与安出路交叉路口;沙渠街道:东岳大道与兴城大道交叉路口。
对在以上地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法行为实施24小时电子眼抓拍。
(二)县城区箭道横街 对在上述路段违反“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车辆实施全天24小时电子眼抓拍,记三分罚款一百元。
(三)大邑高铁站:驷马南路;驷马东路;驷马西路;泊车路。 对在上述路段“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实施24小时电子眼抓拍,记三分罚款一百元。
(四)县城区内蒙古大道1号路段人行横道处 对在上述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实施24小时电子眼抓拍,记三分罚款五十元。
三、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文明出行。若有疑问或咨询、投诉,请拨打电话028-88292122。通告期为2020年6月5日至6月10日。 特此通告 大邑县公安局 2020年 6月5日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大家外出驾驶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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