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捡到了一条‘娃娃鱼’,你们看咋办?”
12月27日下午,新场镇文昌社区的廖先生带着一位“客人”来到新场派出所内。经民警观察,这位“客人”是一条“娃娃鱼”,又称大鲵,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据民警观察,这条“娃娃鱼”形态自然,精神状态良好,并无明显外伤,身长近一米,体重约三公斤重,属于成年大鲵,
“刚刚我在出江河边走耍时,看到草草头在动,就很好奇,走近去看,就发现一条‘娃娃鱼’再往岸上爬。”据发现“娃娃鱼”的廖先生讲述:“我晓得‘娃娃鱼’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随意捕杀,所以我就想赶快交到派出所。”
为了让娃娃鱼尽快回到自己熟悉的环境,12月28日10时许,派出所民警和廖先生一起带上“娃娃鱼”驱车前往植物资源丰富的出江河大邑水源地上游,将“娃娃鱼”安全地送“回家”。
民警对廖先生这种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表示赞赏,也希望有更多市民像廖先生一样,自觉关心爱护国家野生保护动物。
据悉,按照国家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要求,新场派出所将加强对辖区内水域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着力加大对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提高群众对禁渔和保护水生动物的意识。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