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纪委对我县一公司工作人员张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
按照9月1日《成都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精神,我县全体居民于2022年9月1日18时至9月4日原则居家。9月3日上午10:30分许,该公司水管维修工作人员张某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擅自外出钓鱼,被公安民警及时制止,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9月4日,经该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张某严重警告和取消其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并扣除其当月绩效工资。
县纪委要求,全县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切实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地落实;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始终保持严的作风、实的举措、拼的劲头,积极投身防疫工作,以优良作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
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重口号、轻落实,不担当、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来源:美丽大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