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通告 随着【成西智停】智能停车位增多,已有上百万车主通过“城西智停”微信公众号,享受道路停车泊位即时查询、先停后付、线上支付等服务,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大幅提升,停车秩序明显好转,有效缓解了各地区停车矛盾,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及时缴纳停车费用是每位车主应尽的义务,绝大部分车主在使用路边停车位后都及时缴纳停车费用,偶有遗忘,也能自觉补缴。但也有极少部分的车主存在使用路边停车位后长时间且多次拖欠停车费用,对于欠费车主,我司通过泊位巡检员口头催缴、张贴“欠费温馨提示”、短信通知、电话通知等方式进行告知和催缴,不少车主主动进行了欠费补缴,但仍有部分车主占用公共停车资源长期欠费,拒绝缴费。为进一步做好城市道路泊位资源管理工作,我司已对部分恶意欠费车主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进行追缴,对判决生效仍未履行清缴义务的车主,我公司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温馨提示 文明停车 自觉缴费 截止2023年10月20日,下列车辆有未支付停车费的违约行为,现对此进行公示催告,请相应车主自公示催告之日起立即补缴相应车辆名下产生的停车费,否则我司将通过民事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各位车主朋友,赶紧来查查是否有欠费未缴订单 点击查询未缴订单! 部分欠费车辆信息
(欠费信息查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注:文稿公示有时间差,如已经补缴,敬请忽略!
车主答疑 1、停车欠费一直不缴纳会怎么样?
广大车主朋友们,针对多次欠费仍拒不缴纳停车费的车主,我司将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违约责任。届时,除需要按时足额缴纳停车费用外,欠费车主还需额外承担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等相关费用。在此情形下,欠费车主若仍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则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希望车主们自觉缴纳停车费!
2、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会有什么后果?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3、如何补缴欠费?
微信搜索【成西智停】,点击【停车缴费】。

点击【继续缴费】,也可以注册一下,随时查看订单、欠费、领取停车优惠券哦!再输入您爱车的车牌号,点击【查询缴费】。

点击【欠费订单】;点击【查看并支付】。

点击【立即支付】;再点击【确认支付】后,输入密码即可完成支付。

如果您需要支付现金,请联系:座机号码:028-8768 2686
郑重提醒 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路内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的一部分,对占用公共资源而收取一定的补偿费用是国内外城市的普遍做法。机动车所有者占用公共资源停放自有车辆,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占用,城市道路作为公共资源,广大市民有公平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实行停车收费,符合“谁占用,谁缴费”的原则。 实行收费管理可以提高车位周转率,可以有效杜绝长期恶意占用的现象。【成西智停】呼吁各位车主,依法停车的同时,也要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停车费用。对于恶意逃费的车主,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坚持不懈进行常态化诉讼追缴。 ------------------- 依法停车 诚信缴费 -------------------
来源:成西智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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