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详情 经介绍,王某某等7人到李某承包的移民搬迁工程务工。工程结束后,李某一直未付劳动报酬,遂出具欠条作为凭证。到期后,李某迟迟未按约定支付,王某某等人将其诉至大邑法院。 大邑法院安仁法庭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刻对案件情况、争议焦点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和梳理,并指派驻庭资深人民调解员一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经向被告李某释明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悉心说明农民工辛苦不易。李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表示愿意分期支付王某某等人,双方遂达成调解协议。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大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真正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