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四川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命名第三批五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级人民调解员 四川省人民调解能手的通报》,其中大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会陈牧月和大邑县晋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覃锃珍获评“四川省人民调解能手”;大邑县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吴德勇获评“一级人民调解员”。 
近年来,大邑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 夯实人民调解基层基础 实现全县11个镇(街道)及147个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率100%;设立15个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医疗、就业、消费等重点社会领域纠纷调解。
示范引领,提升调解业务水平 推动个人品牌调解室和示范调解室建设,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5个,打造市级示范调解室2个,县级示范调解室22个,培育“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本土调解能手135名。
构建人民调解“多元解纷”格局 将“人民调解”有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深化“五调对接”,完善公调、访调、诉调、裁调、交调衔接联动机制。
来源:法治大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