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钢枪,青春绽放光芒;脚踏热土,步履沉淀担当;心向远方,军营成就梦想。又是一年征兵季,让我们进入军营感悟青春的力量。 一、应征报名 (一)报名指南: 1.报名时间及方式 男兵应征报名: 下半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女兵应征报名: 下半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参军报名在唯一的官方网站全国征兵网(http://www. gfbzb.gov.cn)上完成。 2.基本程序 (1)网上报名。下半年在8月10日24时前,有应征意向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非大学生)或《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大学生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初检初考。下半年在8月11日前,各乡(镇)武装部对应征青年的年龄、学历等基本信息和身高、体重、视力、血压、文身、病史等基本身体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符合基本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3)体格检查。按照县征兵办通知要求,应征青年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到县人民医院征兵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 (4)政治考核。下半年在8月中旬至8月底,按照基层武装部、派出所初步考核,县公安局联合考核的顺序组织考核。 (5)役前教育。上半年在3月初(下半年在9月初),组织经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双合格”青年集中开展为期7天以上的役前教育。 (6)审批定兵。在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训练的基础上,组织召开集体定兵会议,按照既定程序和原则集中研究确定新兵人员名单和递补人员名单,并在县、乡(镇)两级开展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家长凭《入伍通知书》办理学籍保留、家庭优待等手续。申请学费资助的大学生,还要将加盖县征兵办印章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8)新兵交接。由县征兵办采取分批分类方式,将批准入伍新兵移交给相应部队。 (二)条件标准: 1.身体基本条件(以国防部征兵办最新发布为准)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2.文化年龄条件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3.政治条件 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三)优待政策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政策,参军入伍可以享受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国家教育资助,服役期间落实生活待遇、家庭优待等,根据个人意愿和条件选取军士、选拔军官,退役后享受复学转专业、免试“专升本”、考研优惠、就业服务等。 (四)法律责任 批准入伍后,因拒服兵役,经反复教育仍不改正,被部队依规实施除名处分的,由本县兵役机关联合县政府相关部门,将当事人纳入履行国防义务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2.公安机关在当事人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 3.两年内不得升(复)学。 4.取消当事人的义务兵优待,按照本县上年度义务兵优待金的两倍予以罚款。 (五)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 大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28-88214977 各镇(街道)基层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联系方式如下:

二、廉洁征兵有关要求 凡是宣称“征兵体检可以帮忙过关”的 凡是宣称“政治考核可以帮忙通过”的 凡是宣称“役前教育可以关照通过”的 凡是自称“在部队有关系,可以帮助入伍”的 凡是自称“我是接兵干部,给钱就能入伍”的 凡是自称“认识人武部领导,有内部指标”的 凡是承诺“给钱就能顺利当兵”的 凡是承诺“给钱就能选兵种去向”的 凡是提出“入伍需要缴费”的都是骗子! 凡是遇到以上问题的请立即告诉我们!
成都市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28-86594016 大邑县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28-88214977 大邑县廉洁征兵举报信箱地址:大邑县内蒙古大道533号。
上述内容由大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受理相关政策咨询,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大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