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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 发表于 2018-12-17 22:19 早就改了好吗,现在是违背他人意愿。不分男女了。麻烦查哈才发这种文章。好歹也是个公众平台 不要误导
西岭♫望县 发表于 2018-12-17 22:36 百度百科 声明:百科词条的编辑和创建无需任何费用,恶意传播虚假信息、仿冒官方及代理商收费编辑等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详情 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戴诺夫氏(Denov)在2004年时表示社会对性侵犯案件的女性加害者的问题的态度“指出了拒绝承认女性亦可能成为性侵犯加害者的这种广泛存在的看法,会使得这问题的真实状况变得晦涩不明。”。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妇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同意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是青春型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患有较轻微的痴呆症,在女方自愿或者在女方主动要求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宜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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