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微生活-50万大邑人和你一起看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983|回复: 0

十一项举措!推动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实现“明厨亮灶

[复制链接]

275

主题

395

帖子

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51Rank: 51Rank: 51Rank: 51Rank: 51Rank: 51Rank: 51Rank: 51Rank: 51Rank: 51Rank: 51Rank: 51Rank: 51Rank: 51

积分
41371
发表于 2018-5-3 11: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近日印发了《2018年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了让孩子在学校食堂吃得安全,未来成都将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
     
力争2018年内,全市学校食堂基本消除c级单位。力争2018年7月前,全市学校食堂基本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

工作目标

助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强化学校食堂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

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90%、全市学校食堂食品信息化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70%并稳定运行,全市学校食堂基本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基本消除c级单位。

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强学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识、落实相关制度规范、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工作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强化食堂量化分级管理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食药监管部门要继续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各学校要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完善、提高食品安全方面设施设备及管理等方面建设。力争2018年,全市学校食堂基本消除c级单位。


(二)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

一是各学校要指定专人担任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有计划的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工作。力争2018年,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90%(含)以上。

二是各区(市)县食药监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全年要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随机监督抽查考核一次并公布考核情况。


(三)强化食堂餐(饮)具洗消管理

各学校要在食药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梳理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根据每餐餐(饮)具用量,配备满足需要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提倡热力消毒为主的消毒方法。

实行学校委托监测与食药部门执法抽检相结合的餐(饮)具监测机制,各学校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食堂餐(饮)具消毒效果进行检测,每学期至少一次,各区(市)县食药监管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执法检查,做好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效果的抽检。

(四)强化食品采购溯源管理

严格落实《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与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认真查找和梳理统一配送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与廉政风险点,强化风险意识,着力抓好相关人员的教育。

力争2018年7月前,全市学校食堂食品信息化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70%并稳定运行。进一步强化学校小卖部(食品超市)食品溯源管理。
        
(五)强化食堂“明厨亮灶”工程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食药监管部门要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各学校应主动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食药监部门联系沟通,加快推进“明厨亮灶”建设进度。力争2018年7月前,全市学校食堂基本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
        
(六)强化食品从业人员管理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食药监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学校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采用授课、座谈、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每一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各学校所有食品从业人员须定期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并做好食品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状况的检查。
        
(七)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宣教

一是各中小学要在食药、卫计等部门的支持下,利用《中小学生营养与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知识读本》和其它相关读本组织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的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自身特点开发校本教材,确保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年不少于10小时。

二是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对学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教育,同时有计划和针对性的组织学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活动,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八)强化校园周边食品监管

各区(市)县食药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督,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无证(无备案)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取缔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查处“三无”食品。

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等职能,加强与公安、城管、工商、食药、文化、卫计等成员单位横向联系,着力校园周边综治问题检查和报告经常性、制度化,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九)强化“营养改善计划”管理

相关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保证营养改善计划有序实施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的营养干预,以及学校配餐人员的营养知识培训,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
        
(十)强化学校食堂运营管理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再次梳理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运营情况,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并及时反馈梳理结果。对义务教育阶段仍然存在食堂对外承包的学校,当地教育、食药监管部门应分别通过行政、执法等手段,督促学校立即整改。
        
(十一)强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食药监管部门要继续深入研读、熟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指标,并根据指标要求继续指导辖区内各学校落实相关工作。各区(市)县教育、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食安办的横向联系,做好信息沟通和上传下达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通过组织联合监督检查、联席会议等形式,梳理、研究、解决学校食品安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要务必以最严格的监管,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坚守不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认真落实责任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食药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治理工作任务,将集中整治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要完善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行政过错责任。

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县要将辖区内的市直属(直管)学校纳入治理范围。各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自身管理,提高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完善社会监督
市教育局、市食药监管局将继续组织市级社会监督员深入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各区(市)县要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食堂民主管理机制,通过设立“伙食监管委员会”、“食堂开放日”等,畅通与师生、家长的联系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食药监部门应及时报送专项整治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并于2019年1月5日前汇总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分别报送至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大邑微生活 ( 蜀ICP备18004675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