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才落户 政策内容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成都市外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可申请办理大邑落户手续。在大邑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可经由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1、前置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2、所需材料 (1)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①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②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⑤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⑥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2)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①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②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备注 (2)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3)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本人到场办理。 (6)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技能人才入户
1、前置条件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2、所需材料 (1)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①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原件) ③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⑥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2)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①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原件) ③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人才资源社会保障大厦一楼)。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本人到场办理。 (6)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咨询方式 大邑县公安局户籍办证中心 028-8822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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